6月15日上午,在漳州市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罗芳副教授代表法学院立法后评估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作了《<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报告》的汇报说明。会议由漳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耀中主持。
会上,罗芳从《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评估工作概况、具体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和建议三个方面,对立法后评估报告进行汇报说明。评估工作于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展开,立法后评估课题组顺利完成了评估工作方案制定、信息资料搜集分析、评估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课题组结合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各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就《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实效性、规范性作出系统、客观的评估。评估结论认为,《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立法质量较高、实施效果较好,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理念的改变,可适时予以修订,并提出了提升治理效能、促进权益保障、优化文本表述、加强宣传引导、调整适用范围等合理建议。
漳州市人大代表、公安局交警支队、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同志、漳州市金盾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对《<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报告》发表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法学院副院长姜宇副教授就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开展进行了主题发言。姜宇感谢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校法学院的信任,汇报了一年来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开展工作情况,并指出“程序控制、虚实结合、内外联动、组织保障”四条重要经验。姜宇表示,法学院将进一步吸收各方意见,优化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工作。
最后,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俊德对立法后评估报告进行工作点评。林俊德指出,漳州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立法后评估报告说明会,主要目的是对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对评估成果的推广运用开展研究论证,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和立法质量,助推漳州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林俊德充分肯定了法学院立法后评估的工作成效,并强调要及时总结立法后评估经验,认真推广运用评估成果。
据悉,《<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报告》是法学院开展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工作的重要成果。课题组抓住评估关键内容,科学确定评估方法,广泛深入调研,形成了内容全面、评价客观的立法后评估报告。这对于促进法规的进一步落地实施、提高立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也极大提升了法学院立法研究、服务地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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