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时评:只有加强教育才能让消防安全不走过场

撰稿:学生新闻社 潘含嫣  
2009-02-23

  福建省教育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强调眼下不少地区气候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高位,学校要积极做好森林防火措施。诚然,天干物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然而,与自然灾害所不同的是,人为造成的火灾我们是完全能够预防和制止的,但是,依然做得并不尽如人愿。

  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火灾。新年初发生的这场大火,很容易使人想起此前造成21人死亡的温州“12·12”火灾以及“11.14”上海商学院宿舍楼火灾造成4名女生身亡事件。特别是上海商学院火灾事件,更在当时引起了教育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的极大重视。

  接连发生的重大火灾向民众敲响警钟,而发生在高校中的火灾事件,更向学校建设和消防安全教育亮出了一张张“红牌”。花季生命,在大火中凋零,令人扼腕。然而,部分高校学生在为生命的无谓逝去深感痛惜的同时,却又继续沿着惯有的方式生活着,麻木着,仿佛那一场场大火与己并无任何关联。任凭火灾声与防火声四起,我自岿然不为所动。正是这种对消防观念的忽略与轻视,正是这种集体无意识的“对抗”与“抵制”,使得高校消防工作的力度显得依然苍白。

  记者为此随机走访了校区十间宿舍,调查了解到,我校违规用电的情况已经十分少见,这得益于学校各项硬件设施的提升。鉴于个别用电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例如寝室使用电吹风的比例仍然高达60%。在一场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之后,何以这些充满着消防隐患的小电器没有在高校中销声匿迹,依然大受欢迎?我想,这其中表现出来的,不仅是日常生活中同学们消防意识的缺失,更重要的是,同学们面对火灾之后的集体无意识。

  因此,比严查和收缴违规电器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逃生技能。教育界人士指出,福建是一个台风、洪涝、地质灾害、火灾等多发省份,认真落实防灾知识教育,并普及到每一名学生,让他们掌握必要的防灾自救常识,在灾难来临时,临危不乱,运用正确的方式自救,显得尤为重要。

  在新生入校第一天,我院就发放了《学生公寓安全教育手册》,里面着重强调注意消防安全。在本着校园安全教育需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理念下,校区保卫办于去年11月9日在校区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图片展览,积极配合“11·9消防宣传日”活动,贯彻了公安部今年消防宣传“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的主题教育。根据校区消防安全工作特点,校区保卫办还在食堂、超市、园区、图书馆等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有效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校区的消防安全和稳定。08年12月4日,漳州校区理工大楼也成功举行消防演练,希望这次消防演练,能够增强师生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知识的掌握程度,防患于未“燃”。

  火灾发生了,可以扑灭;但潜藏在许多人心灵中的轻慢与懈怠之心,那种面对火灾隐患浑然不觉的无意识,恐怕不是喊几个口号就可以扑灭的。这,远比一场燃烧中的大火更为恐怖与可怕。相比于收缴违规电器等强硬措施,或许只有安全教育真正深入人心才能使消防安全不走过场。逝者长已矣,但愿活着的人们能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同时也更加珍惜他人的生命。事实告诉我们,消防教育,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不然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推卸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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