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权利综述

2009-04-23
  • 参加学院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 申请奖学金、各种表彰及荣誉称号
  •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计划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 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院、教职员工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径,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转载需标注来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网站”)